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须知 1、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投资者从事期货投资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实行保证金封闭运行管理。 2、投资者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大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开立至少一个专门用于办理期货交易资金划转的结算账户,并于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的同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没有指定结算账户的投资者,长江期货公司将不受理其开户申请。 3、投资者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或增减结算账户时,应及时亲临长江期货公司营业网点或曾受理开立期货交易账户的长江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未在长江期货公司进行登记的银行卡,将无法实现投资者期货交易账户与银行卡间的资金划转。 长江期货公司联系方式:027-8586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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